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:
将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
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,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,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,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,促进外贸基本稳定,国务院提出以下意见:
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
(一)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。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,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,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外贸企业要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加贴的中文和外文标签、标识的一致性负责。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的,应当依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(二)促进“同线同标同质”发展。支持企业发展“同线同标同质”(以下称“三同”)产品,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、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,帮助企业降低成本、实现内外销转型。扩大“三同”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、工业品领域。
(三)加强知识产权保障。支持外贸企业与品牌商协商出口转内销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,做好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。加强对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指导和服务。
搭建转内销平台——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,依托各类网上购物节,设置外贸产品专区。在符合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引导主要步行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。组织各地大型商业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,设立外贸产品销售专区、专柜。组织国内采购商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(广交会)、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采购外贸产品。
此次《意见》要求强调,企业销售需通过自我符合性申明,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的,应当依法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。
另外,在质量方面,支持企业发展“三同”产品:同一生产线、相同标准、相同质量。
国务院此次发布的《意见》无疑给外贸企业开拓了一条新道路,鼓励外贸企业依法转内销,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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